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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六调整 失业保险金接近翻番
发布时间:2017-10-23 14:51:30 点击次数:1120

随着经济社会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我市再次调整了市区社会救助(补助)标准及最低工资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741元/月提高到820元/月,最高标准由1370元/月提高到1530元/月;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 


2008年7月1日,我市失业金标准执行最低450元,最高850元。现在,最低、最高标准都接近翻倍。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后,市区、吴中、相城在领失业金人员中,惠及人群逾万人。 


近年来,苏州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做强基金保障能力。今年上半年末,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09.6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额达13.44亿元;上半年共向4.87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今后,我市将在《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下,进一步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完善失业保险服务等新举措,从而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积极效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