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erm
erm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关于公布2019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5 16:02:57 点击次数:1806

关于公布2019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苏园劳保〔2019〕25号
 
各有关参保人员: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现将2019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园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9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3368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为16842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为673.6元,最高为3368.4元(详见附表)。
  二、2019年度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125元,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月应缴金额为156.25元。每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2.5元从其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中扣除。
  三、上述缴费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9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